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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冰:送你一颗糖

2017-03-04 大冰 当代作家

幸福或许是一颗一直揣在你的口袋里的糖,可那些奇妙的甜,只能被舔过种种滋味后的味蕾品尝。


一个女人的两个第一次


我的姊妹儿可笑说:“月月走过很多地方,一个人走了很多年,她是个三毛一样的女人。”

我的姊妹儿可笑说这话的时候,我还不曾认识月月。后来认识她后,我发现她有和三毛一样的一头长发,却比三毛漂亮多了。

月月不算我的老朋友,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认识了三年而已。

但于我而言,她却是个意义非凡的女人。

我浪费了她的两个第一次。分别是她第一次给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纱……因为我而穿婚纱。

而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同一个小时里。

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小时。

当时,我带着乐队巡演到杭州,一干天南海北的朋友纷纷飞来捧场,顺便聚会。大家相聚在西湖边喝茶叙旧,有人带着家眷,有人带着朋友的朋友。人刚刚聚拢,开始点单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一个公务电话。电话里同事江湖救急,央求我赶紧去杭州婚庆市场挑选两套有什么什么感觉的婚纱礼服,赶紧送到西溪湿地去拍片儿救场。

我一个单身男人怎么可能有买婚纱的经历,还那个“什么什么感觉”的礼服,我怎么知道什么感觉啊。

情急之下,我拽上可笑就往门外跑。和蔼可亲的可笑奋力挣扎,死命抓住门把手不肯松手。我说:“可笑,你害怕什么?我又不是要让你陪着去买充气娃娃,不过是买个婚纱而已啊。”

可笑一边儿用鞋尖儿认真踹我的小腿,一边回答:“我才不要陪你去呢,别人肯定会误会的啦,多丢人啊……”我冲玻璃门照照自己的尊容……确实有点儿丢人。那两天,我图省事儿没刮胡子,披着的那件老式对襟棉袄也油渍麻花的,一副活脱脱的中年落魄男人形象,陪这样的男人去买婚纱,实在是不太高雅。

我松开可笑,扑回桌子旁重新捉人。我说:“大军大军,把你媳妇借给我用用吧……”

大军90后小媳妇肚子一挺,道:“你见过怀孕7个月才去买婚纱的吗?”

我转头央求小植的女朋友:“菜菜,跟哥走吧,买完婚纱给你和你们家小植买包子吃哦。”

菜菜还没回答,我忽然屁股一疼。扭头一看,小植正默默用变调夹夹我大腿根的嫩肉……

催命的电话又响了,我不是个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吭哧了半天也没把无法完成任务的话说出口,反倒是电话那头儿冲我在着急:“大冰你倒是快点儿啊,救场如救火啊,懂不懂啊!”

我挂了电话,很无奈地问:“真没人愿意跟我去买婚纱吗?”

满屋子的人点单的点单,喝茶的喝茶,完全没人响应。

只有一个女孩子戏谑回答道:“买婚纱这么大的事儿,你一点儿诚意都没拿出来,怎么敢跟你走啊。”

我把那女孩子拖起来,面对面站好,立时三刻行了个单膝跪礼。我说:“姊妹儿啊,这样够诚意了吧,求解救啊。”

大家哈哈大笑,那个女孩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她立马也还了个单膝礼,一边回头笑着跟人说:“得!第一次下跪就跪给这么个男人了,我说今儿个怎么就这么寸啊。”

我们就那么单膝对着跪着,谁也不肯先起来。

可笑说:“大冰,这就是我老和你提起的那个月月,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大家认识,你们俩就夫妻对拜了哈。”

我说:“可笑你给我一边儿凉快去!月月,我已经等不及啦,咱们赶紧买婚纱去吧。”

用北京话说,月月是个挺“飒”的大蜜,大长腿大长发大眼仁儿,还有性感的大嘴巴,回头率挺高的一姑娘。可再飒的北京姑娘也有的时候,当时我们俩站在婚庆用品大楼前酝酿了好一会儿情绪,才鼓起勇气走进楼里。

不出意料,几乎每家店都把我们当成是已经登记即将婚礼的小两口来招揽,我心里那个别扭啊,又不好意思挨家挨户地发表声明撇清关系,只好加快速度赶紧买两件婚纱后立马闪人。

不买不知道,原来婚纱尺码是那么奇妙,几乎每一家店的老板都盛情邀请你试穿。听那话的意思,你不试穿简直就不是女人,你一个当相公的不让自己的娘子试穿一下简直就不是个人。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扮演个什么样儿的人了,只好任人摆布。

店主人把月月连同一套落地窗帘那么大的婚纱一起塞进了布帘子后面,然后亲切地和我聊天:“哎呀,你们登记了吗?婚前检查做了没啊?准备什么时候办准生证啊……”

我这叫一个别扭,简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

月月在帘子里面叫:“哎呀,妈呀,拉链儿挤着肉了!”

店主人一边把我往帘子里面推,一边儿说:“啊呀,你这个当老公的还不进去帮忙拉一下。”

我立马开始哆嗦了。

月月从帘子缝里“嗖”的一声伸出一颗脑袋,很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啊……青天白日的,我冤死了我。

那次买婚纱的经历永生难忘,绝对心理阴影。

后来,我们抱着婚纱走出大楼时,俩人皆是满头大汗。月月走着走着,用肩头猛撞了我一下,说:“哥们儿,我这是第一次啊,怎么就这么浪费给你了啊?”

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

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

这个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三十三岁之前,我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我宁愿孤独终老。

三十三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

顷刻,她又改口,“哪儿能是找得到,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相称,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但很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那是在放屁。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我觉得我这种思想境界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一个女人的环球流浪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极为随和,爱开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塞着耳机,手里掐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她指甲剪得极短,不涂指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一条是因为在中美洲也被抢劫,还有一条是因为在北京被抢劫。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这和其他的女生不太一样。

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在一众兄弟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饭,约好了几点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她是个极会体谅旁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儿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时常有些桀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一两个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我那时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店,自以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设防,未曾想终究为兄弟阋于墙的状况伤透了心。难过时,她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宽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难过时喜欢沉默,她就在电话那头陪着我沉默,隔着千山万水地陪我沉默。

众多浪荡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欢听月月给我讲她以前的故事。

月月十七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走完了大半个中国。1999年,她开始浪迹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20多个国家、100多座城市,然后她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她曾突发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丽莎白”号渡轮去维多利亚岛看郁金香,整个Buchi花园只有她和满坑满谷的郁金香,她对着花儿哼《花仙子》,没有风,面前的花儿忽然翼动了一下叶片儿,吓得她立起一身寒毛。

她跑去大温哥华北部山区专程偶遇山熊,洗出来的照片上熊眼里有像两个灯泡一样的奇异光斑。她还曾偶遇过一只有性格的鹿,那头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车蹭了一下,雄鹿气愤地瞪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骂骂咧咧。

她刚拿到北美驾照,就敢独自开车走1号公路,东西贯穿加美。

她借来一辆比她爸爸年龄还大的车,她在加油站吃特价餐,住不起汽车旅馆就睡在车里,车载音响里放了一路评剧。

走过得克萨斯州看见路边出现无限速的路标后,油门几乎被踩到底,她开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碰到一个人。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飘着烟的房子,门口有巨大的猫王照片。她走进这个酒吧不到十秒,就被一众五十多岁的牛仔大叔们举过头顶大喊:“Oh!Chinesegirl!”这些大叔们头上都戴一顶牛仔帽,胡须粗糙整齐,眼神粗犷原始而温柔。她给大叔们唱评剧:“爱花的人,惜花护花把花养,恨花的人骂花厌花把花伤。牡丹本是花中王,花中的君子压群芳,百花相比无颜色,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慌……”

大叔们举着杯子为她干杯,喊:“Good!”

她纠正人家,教一帮牛仔大叔喊北京话:“巨牛逼!”

她教老外北京话应该很有一套。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为了糊口给《联合早报》撰稿,为了挣出下一程的旅费,兼职教富有的华裔后代中文。那刁钻调皮的孩子每天被她骂哭,却在多年后专程来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训出来的北京口音一点儿也没遗忘。

月月是个生存能力极强的女人。

她说,纽约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远了去了。最落魄的时候,穿着一条单裤流浪在深夜大雪纷飞的纽约,风大得能把人吹走,而彻骨的寒冷会讽刺般地让灵魂沉静,沉静得没有了呼吸,沉静到无法思索高楼广厦下自己有多么渺小。第二天清早,被风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体鳞伤,她躲到百老汇和卖艺的黑人们一起舞蹈歌唱,亲吻路人施舍的一元美金。

她不否认自己有时候也会孤独。她说whiterock的炸鱼店里炸鱼美味无比,失眠至凌晨四点的时候边吃边走到无人的太平洋畔,看着深沉的夜海渐渐穿上金衣,又轻浮又荒凉。此后,习惯熬夜的她开始拒绝看天亮的过程,把经常居住的房间装满了遮光帘。等她重新拉开窗帘的时候,也是一条爱情伤痕刚刚痊愈的时刻。

月月是个善于交朋友的人。

她在LA当过侍者,掐着腰对峙过帮派小混混,后来那帮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给她送过雏菊花。

月月有个朋友是那个著名的印第安反战妇人。七十多岁的老人,居住在白宫旁的帐篷中已经二十年了。游行示威需要事先申请资格证,资格证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停发了,而那个老妇人因为从未离开,所以被视为游行未结束,并不违法。月月每次去看她,都买一杯2.5美元的咖啡送她,比自己平时喝的1.2美元的足足贵了一倍。老妇人没什么钱来回请,每次都摁着她脑袋,硬给她编一头小辫子。她晃着满头的小辫子,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走回自己清冷的家。一开门,两只摇头晃脑的蟑螂排着队爬了出去。

月月是习惯了一个人游荡的孩子。

她在水牛城的广场上用自己一天的口粮喂过鸽子,鸽子在她鞋尖上拉粑粑,里面居然有玉米粒儿。她专程去看结冰时的尼加拉瓜瀑布,为的是和惠斯勒雪山顶的日出比对哪一个更美丽,然后一个人在瀑布旁吹灭自己小小的生日蛋糕。蜡油滴答在手背上,烫得心里麻了一下,又酸了一下。

她有过各种打工的经历,稍有余钱就去进行各种旅行,一只二手行囊塞满了全部家当。

在班夫闹鬼的百年古堡,她发现床头柜抽屉中的《圣经》是翻开的,她看到一句话,记了小半辈子:“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

她念着这句话给自己缝补外套,却忘记了拔针。一个路人在街头拦住她,温柔地帮她掐断线头。

她说:“可惜,他年龄大得足以当我祖父了。”

……

如果有人爱读小故事,月月历经的故事是可以写成系列丛书的,别人羡慕不已的经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过的日常生活,她从不会刻意去渲染标榜,已然进入到另外一种境界中了。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驱使她这样去生活的力量,来自何方。

我认识月月的时候,她已经安居在北京不再飘荡。我问她:“你这种在外面走野了的人,怎么就能狠下心回来了呢?”

她向来有话直说,可那天却嘻嘻哈哈地打了半天太极。

后来我又问过一次。她骂我矫情,依旧没有清晰地回答我。

我第三次问的时候,她沉默了。

隔天,她在微信上用一段文字回答了我的问题:我的父母从分居到离婚,用了整整二十年,你知道二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吗?

他们的价值观无法契合,虽然相爱却相互折磨,同时折磨着无能为力的我。而我自己最初的情感经历亦是如此,挫折之深,粉碎了我对家庭生活的所有向往。这一切迫使我背井离乡去独自生长,绕着地球去浪荡,直到我习惯了这种浪荡。

三年前,我的母亲在韩国找到了我,在仁川机场至市区的大巴上,她看着窗外告诉我,四天前他们离婚的消息。她说,一切都过去了,你也长大了,女儿,回家吧。

回国后半年,她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生宝宝了。

我不排斥母亲的想法,只是在想,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子,该给他怎样的生活呢?……我怎么会舍得再让他独自在外那么久,独自一个人去成长。

我还没有靠谱的结婚对象,就开始忧虑孩子会重蹈自己的覆辙。这是不是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居然被一个刚认识几分钟的人拽去试穿了婚纱,生平第一次穿婚纱就这么浪费掉了。所以,大冰你打算怎么弥补我?

我回复她:月月,我郑重地向你承诺,无论你哪天举行婚礼,我都会穿上礼服站到你身旁。
一个女人欲扬先抑的成长

2012年11月11日,光棍节。我履行了我的承诺,我租了一身礼服来到了她的婚礼现场。

我以婚礼司仪的身份站到了月月身旁。

谁都没想到她会结婚结得这么突然,但她笃定地告诉我:“没错,是真爱。”

新郎很帅,那种干干净净的帅。他是音乐世家出身的高端理工宅男,是我见过长得最像韩国明星的工程师,据说追他的女人排队排到护城河扑通扑通往下掉。我自认为穿上礼服后气质高雅,风度十足,可站在他旁边立马被衬成了山寨货。

他对她疼爱无比,逮着空儿就眉开眼笑地牵着她的手,笑得又帅又憨。他一直牵着她的手,婚礼仪式过程中也不例外,把舞台下一堆又一堆的已婚女人羡慕得死去活来。

他们俩是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上结缘的。

理工男默默移走月月面前的酒杯,给她递来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腾腾的热气一下子渲滋了她的双眼……一屋子人,只有他在意了她正在感冒发烧。

许多年,她是独自生活、独自成长的女汉子,永远是自己在照料自己。朋友们相处时,也永远是她来扮演姐姐的角色去照料旁人。人人都把她当个爷们儿看,没人会在意她正在感冒发烧。

在腾腾的水汽中,对的人从天而降。

她端起杯子,慢慢地,整杯饮下。理工男再次走过来,拿走杯子,默默加满。

十几年的漂泊塑造了月月独特的气质,理工男隔着她的壳看到了她的瓤,他由外及里、由里及外地爱上了她的全部,爱她有嚼头的楚楚动人,也爱她饱经世事后的懂事大方。他瞬间做出了决定,发心动愿想去怜惜她。

理工男后来给她唱歌:“如果我是双曲线,你就是那渐近线,如果我是反比例函数,你就是那坐标轴……”

理工男对她说:“我们之前的人生,没有什么交叉点,可是,请允许我从此以后,永远和你身处在同一个平面。”

帅气的男人把情话说得结结巴巴,月月笑而不语,在手掌上写字给他看。

掌心中只有三个字:娶我吧。

他用两杯开水,换了她一颗心。

婚礼仪式上,我问一对新人:“你们彼此确定对方就是真爱吗?”

理工男憨憨地看着她,低声说:“就是你哦。”

隔着厚厚的粉底,月月脸红红的……她没说话,只是无限温柔地看着他,像一个稚嫩的小女孩看着她从不敢奢望的礼物。

我想我会一直记得他们俩那时的模样,好似两个自小青梅竹马的孩子。

婚礼结束两个月后,月月忽然半夜给我发来长长一段微信:

在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十六年后,我终于开始怀旧,并为此流泪。

过去,我一度认为自己的成长是一段漂流木流浪海上的过程,就算终于被冲上海岸,也是筋疲力尽,没有热情和希望的。我也曾一度认为那些年的漂泊是可有可无的,可以随时淡忘……今晚回头看,猛然间,方品味到它的珍贵和回甘。

今时今日,我对着电脑听着音乐淘着宝,偶尔侧过头,看着两米之外床上熟睡的人。我时而微笑,时而流泪,这种爱深厚平静、弥足珍贵,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幸福感让人疯狂。

回头看看往昔,真心庆幸那些停停走走的流浪,现在眼泪止不住地流淌……我为自己终于获得的这份成熟而无比欣慰。

以前我说,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子,我怎么会舍得再让他独自一个人去游荡。

当下我在想,如果我有了一个小孩子,我反倒祝愿他能得到的,是这种欲扬先抑的成长。

好一个“欲扬先抑的成长”。

谁的人生都不可能一马平川,与其前途未卜时黯然神伤,不如把这条路认知成一场欲扬先抑的成长。幸福或许是一颗一直揣在你口袋里的糖,可那奇妙的甜,只能被舔过种种滋味后的味蕾品尝。

一个女人在她而立之年后,方才获得了她的糖。

每个人的糖都是不同的,它有时是婚姻爱情,有时是目标希望……

有时是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或者信仰。你猜,哪一颗是能甜到你的糖?我们的人生轨迹,无外乎螺旋状矢量前行,兜兜转转,起起伏伏,画出一段又一段的抛物线。

有许多人教我们如何去“正确”地经营这条抛物线,教我们如何去“正确”地获得那颗糖。可谁敢说自己能预测到未知的人生,这个世界又哪儿来那么多正确答案,大多数人的正确答案就一定是属于你的正确答案吗?那些约定成俗的正确路线,适宜你真正的成长吗?

我只想赠“欲扬先抑”四个字给你,希望迤逦抛物线中的你饱经焦虑,饱经迷茫,饱经欲扬先抑的成长。祝愿成长在抛物线某一段的你,尝到属于自己的糖。就像月月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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